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說明書

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本公司)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(以下稱個資法)規定,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,請台端詳閱:

一、蒐集之目的:

(一)人身保險

(二)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。

(三)客戶管理及服務、調查、統計與研究分析。

(四)因提供保險相關服務及資訊而寄送簡訊、推播、傳真、電子郵件。

(五)辦理申訴及爭議案件處理、辦理公司之內部控制、稽核業務。

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

(一)身分證統一編號。

(二)行動電話。

(三)電子郵遞地址。

(四)出生年月日。

(五)行動及網路媒體資訊(例如網際網路協定(IP)位址、站內外網際網路瀏覽軌跡、Cookie、行動裝置唯一識別碼(僅富邦人壽APP使用)、行動裝置資訊(僅富邦人壽APP使用)、瀏覽器類型、作業系統等)。

(六)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個人之資料(詳如富邦人壽APP相關畫面所載)。

三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、方式:

(一)期間:因執行業務所必須及依法令規定要求應為保存之期間。

(二)對象:本(分)公司、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、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。

(三)地區: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。

(四)方式:合於法令規定之利用方式。

四、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台端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:

(一)得向本公司行使之權利:

1. 向本公司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
2. 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
3. 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。惟本公司依法令規定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,得不依台端的請求,刪除、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上開個人資料。

(二)行使權利之方式:

您可以透過書面(包含電子郵件、傳真、電子文件)或致電本公司客戶服務專線(電話:0809-000-550)之方式行使權利。

五、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:

若台端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時,本公司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,台端無法成為會員並享受各項會員相關服務。